律師助理表明這些資料必須由我和公司提供。但說真的,我「一直以為」:我和公司只要負責一些毋須大腦的既定文件,那些需要包裝與詳加闡述的文件則是律師的工作。但助理堅持:我和公司才了解業界生態,這些文件是我的事。
例如,「Standards for a Specialty Occupation Position」這項,我要自己去搜集資料,找到在業界約當公司規模、約當年營業額的公司,一般都有此一職位的需求、且都有雇用「學士」的限制。要我幫忙找參考點,沒問題,因為這是我的案件我責無旁貸,但若把此一責任全推到我身上,跟我想像中「交由律師全權辦理」實在差很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