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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來要簡介加州「公證人」(Notary Public)的罰則,講說罰則不是要嚇大家,而是要讓大家知道「公證人」的責任重大,因為只要「公證人」好好把關,即可將民間詐欺案件減至最低。

不過,在介紹罰則之前,還是先講說一下「公證人」的收費標準。


「公證人」收費上限:

雖然主管單位對「公證人」的收費有上限規定,但「公證人」可以不收取服務費用,若不收費,在日誌上仍須登記收費為「零」。但「公證人」可收取「差旅費(Travel Fee)」,這就不在規範之列,亦毋須載入日誌內。

 ★ 「Acknowledgement(照會簽名)」、「Jurat(親口宣誓)」最高收費為 US$10。
 ★ 公證「Power of Attorney(授權書)」副本:US$10。
 ★ 「Journal(公證日誌)」記載的影本:US$0.30。
 ★ 「Deposition(筆錄證言)」最高可收費 US$20。

另外,絕對不能收費的項目為:

 ★ 有關投票資料(Public election (voting) materials or a circulator's affidavit)。
 ★ 退伍軍人相關文件(Military pension & benefit documents for veterans)。


「公證人」相關罰則:

罰則的規定不少,只能整理其中比較重要的部份(呵呵,據講師的說法是,只要知道足以應付考試需要即可)。

 ★ 最高可罰 US$750 的情事(可歸納成「公證人」未將份內事做好的罰責):
   ● 超額收費。
   ● 「Acknowledgement」文件未能依法完成。
   ● 見證「Jurat」沒有讓簽名者親口宣誓。
   ● 怠忽職守。

 ★ 最高可罰 US$2,500 的情事:
   ● 未依規定按姆指印存檔。
   ● 未依警方要求提供公證日誌。

 ★ 最高可罰 US$10,000 的情事:
   ● 未依規定檢查簽名者證件。
   ●  違法公證、偽證(Perjury)。

先把以上三大項的罰則背起來,其它不在此列的,罰責大部份都是 US$1,500 囉。(哈哈,這真的是不求甚解、純應付考試的撇步!

以上這些罰則,除了民事責任外,亦有可能被停職或吊銷職照。甚至,還會吃上官司(刑事罪),犯了「Misdemeanor」。

值得注意的是:只要涉及「偽證(Perjury)」或房地產「Deed of Trust」的文件,都算「Felony(刑事重罪)」。


「公證人」的生意到底好不好做呢?

哇,終於介紹完「公證人」系列,大家心裏是不是更加深了「公證人生意到底好不好做呢?」的疑問呢?

兜了一圈,又回到原點,還記得賣香雞排的例子嗎?

事在人為。

雖然絕大部份的「公證人」都是兼差(例如 UPS/FedEx 店也有「公證人」、律師的老婆當「公證人」專門幫忙律師的顧客公證),也有「公證人」加考了其它證照(例如「Loan Signing」)就足以當全職的工作。甚至,有些「公證人」專攻「行動公證」(Mobile Notary),到府服務,差旅費也是一筆可觀的收入喲!

對了,因為「公證人」毋須對文件內容真偽負責(但必須確定文件不是空白或未完全),所以「公證人」亦可公證外語文件(即使看不懂也沒關係),但前提是:「公證人」必須要能跟簽名者溝通(必須要會講顧客的語言、或顧客懂英文)。呵呵,注意到了沒?美美的中文聽說讀寫流利,以後若專門承接灣區中文/國語顧客的公證文件,可能就不會餓著喔




加州「公證人」都介紹完囉,下一篇就是「模擬考」,一起來挑戰吧,各位準「公證人」!




 「公證人」(California Notary Public)系列總整理:

    ★ 第一講:概述
    ★ 第二講:報考
    ★ 第三講:職責
    ★ 第四講:驗證文件
    ★ 第五講:罰則
    ★ 第六講:模擬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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