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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工作需要,最近去考了加州的「公證人」(Notary Public),深深覺得受益匪淺,想跟大家分享一下,希望能以中文跟大家分享,冀能提供對於「公證人」有興趣的朋友中文的參考資料。

何謂「公證人」?

只要住在美國加州,幾乎每個人或早或晚都有需要用到「公證人」的時候。在美國,在簽署很多文件之前,若需要確定簽名者的身分時,就會需要請「公證人」見證此一簽名。這也是我們所瞭解的「公證人」的最大用途,雖然「公證人」的工作並不僅止於此。

所謂「公證人」(Notary Public)是廣義的公務員,須由加州政府授職,四年一任。加州政府要求「公證人」在公證時遵照公證法規來辨識簽名者,保護民眾免於詐欺事件。


為什麼要當「公證人」?

「公證人」是一份不錯的副業(若想將「公證人」當正業,可能還需要其它兼差),每見證一個簽名,至多可以收取美金十美元(US$10)的服務費。

想當「公證人」的門檻不高,而且只要遵照法規辦理公證事宜,仔細核對簽名者的身分證件,法律上的風險並不高。公證的手續簡單,文件也相當簡單易懂,不難上手。重點是,「公證人」毋須對公證的文件內容負責,即使是外語文件亦可公證。

如果對自由業公職有興趣的朋友(或因為工作需要),可以考慮當「公證人」。


如何才能成為「公證人」?

想當「公證人」的門檻不高,根據目前的規定,只要上六小時的課程,通過州立的「公證人」考試,即可取得「公證人」資格。收到考試通過的通知書之後,須要按指紋備案,若經查無案底,即會收到正式任用書。收到正式任用書後,須向保險公司買職務保險、再到郡政府宣誓並提供保險資料,向合法的廠商購買「公證人」用品(公證日誌與公證人印鑑),即可開業。


要花多少錢、多久才能成為「公證人」?

依粗略的估計,目前若想當「公證人」大概花三百塊美金、等上三、四個月,才能正式開始營業。

首先,要先上六小時的課,必須要是政府立案通過的課程,費用約 US$90 ~ US$125(也有網路課程,費用可降至約 US$40)。坊間有很多業者專門開「公證人」課程,當天上完課後立刻考試,相當方便。

若想參加「公證人」考試,申請與考試費用為 US$40。若沒考過,可以重考(費用只要 US$20),但每個月只能考一次。上滿六小時課程證書的效期是兩年,考試成績的效期是一年。

「公證人」的考試只有 30 題單選題(沒有倒扣),限時 50 分鐘。至少要答對 70% 以上才算通過(最多只能答錯九題)。考試後,約十個工作日會收到考試成績。

若考試通過,會收到通知書,內有詳細指示如何提供指紋(Fingerprint Live Scan),可以到警長辦公室(Sheriff's Station)按指紋,費用約 US$70(還有很多地方也可以按指紋,價位差很多)。然後必須將指紋寄給司法部與聯邦調查局(DOJ 與 FBI)調查是否有案底,指紋備案的過程約須兩、三個月。

若經查無案底,約三個月會收到正式任用書(Commission)。收到任用書,須向保險公司購買職務保險(Surety Bond),保險金額不得低於 US$15,000,此一保險係保障民眾(並不是保障「公證人」),若因「公證人」的忽疏或錯誤,民眾可向保險公司求償。請注意,「公證人」個人須對其公證行為負責(法律與民事責任皆有)。四年期 US$15,000 的保險費約 US$50。

「公證人」可以額外加買其它保險,以保障自己,最常見的是「錯誤與疏忽險」(Errors and Omissions Insurance)。四年期保額 US$15,000 的「錯誤與疏忽險」保險的費用約 US$45,各保險公司的價差極大,選購時不妨四處比價。

買完保險後,即可到未來主要營業地點的郡政府宣誓並提供保險資料(須於收到任用通知書 30 日內完成)。(宣誓時有手續費約 US$47,視各郡的規定。)

最後,再向合法的廠商購買「公證人」必備用品:公證日誌(Notary Journal)與公證人印鑑(Seal),約 US$50,即可開業。當然還有一些辦公用品(蓋指印的印泥等等),會讓執行業務更方便,然後,就能正式掛牌營業囉!


當「公證人」能賺多少錢?

這個問題跟問「賣炸香雞排能賺多少錢?」類似,取決於很多因素。

能做到多少生意,端看個人能耐與才幹。但加州政府對「公證人」收取費用有上限的規定,絕對不能漫天要價。公定的最高收費標準為:

公證每份文件、每個簽名,最高可收費 US$10。例如顧客想要公證兩份文件,每份文件都須兩個人簽名,則加州「公證人」最高可收取 US$40 的費用。

「公證人」的工作其實很簡單,只負責核對簽名者的身份/確定本人簽名即可,毋須對文件的內容/真偽負責。在公證時,只要大概檢視整份文件沒有明顯的空白或不完整,親眼見證本人簽名,「公證人」就算任務完成。

值得注意的是,「公證人」屬廣義的公務人員,若獨立開業(受雇者除外),則不能拒絕民眾要求公證的請求,只要民眾資料齊全且願意付費,「公證人」就得執行公證手續。

較少人將「公證人」當主業,也許是因為業務量不夠大的關係。通常還會有其它兼差,例如「Loan Signing 」聽說比較好賺,那就列入我的下一階段目標吧。


我個人對「公證人」的看法:

之所以想考「公證人」除了工作上的需求,頗有點想學習「派遺女王」有數不清的證照傍身、讓未來的履歷表更加輝煌有看頭。

美美懷著這些怪念頭報名,卻在準備過程中,恍然大悟,其實考「公證人」是充實自己的法律知識,讓自己更能融入美國社會。不但搞清楚了美國的「公證人」體系,也徹徹底底瞭解「公證」的真諦,雖不敢自栩是行家,但至少已具備從事「公證人」的所有基本知識,能正確解讀其它「公證」的文件(也許還能挑其它「公證人」的毛病咧),並且不再懼怕須要「公證」的文件,也知道哪些文件需要「公證」、哪些文件是不能「公證」。

因為自己受益匪淺(總算掙扎過來),所以希望能將「公證人」的知識以中文跟大家分享,雖然考試是用英文考的,但基本概念是相同的。尤其對於那些連「Acknowledgement」與「Jurat」都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的人而言,有中文版的解說,對整體概念的理解是相當有幫助的。希望能抛磚引玉,若有疏漏與錯處,請大家不吝指正,讓中文版的「加州公證人」更加完整正確。


本文只是概述,預估總共會寫六篇吧。




 「公證人」(California Notary Public)系列總整理:

    ★ 第一講:概述
    ★ 第二講:報考
    ★ 第三講:職責
    ★ 第四講:驗證文件
    ★ 第五講:罰則
    ★ 第六講:模擬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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